山东省泰安第二中学拍摄录制服务需求方案
发布时间: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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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为丰富校园文化,我校举行合唱大赛、经典诵读、话剧表演,需进行拍摄录制。
预算金额为6000元。
二、采购标的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录像。
预算金额为6000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拍摄录制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要求合格标准。
4.交付或实施时间:具备施工条件后2天内完毕。
交付或实施地点:团委办公室。
5.需满足的服务标准: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2天。
服务效率:按照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及服务。
6.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3年11月15日起,至2023年 11月17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3年11月17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采购人应当于公示期满 5 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东省泰安第二中学
联系人:秦勤
联系方式:0538-6235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