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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泰安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 关于我校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异议期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12-20 作者:办公室 审核人: 新闻类别:[]

泰安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泰安市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泰安市中小学二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已对各单位呈报的申报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申报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申报中小学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的全部材料进行了评审,经过材料审核、专家评议、评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等程序,同意我校滕佃梅1名同志晋升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姜欣、韩瑞、户晓萌、高伟、李丽丽等5名同志晋升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董华迪、田茂新、孙亭亭、朱雯雯、张灿灿、牛犇、王孝文、李成成、张香、张萍、罗曼、朱婷婷、赵梦田、孙汝菡、杨荔敏、主文华、董伟、景媛、王丽、陈传平等20名同志晋升中小学二级教师职务。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各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规定,确定本次异议期为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12月28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泰安市教育局人事科或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

市教育局联系电话:6991878、传真:6991414

市教育局联系地址:泰安市政中心A7002房间(邮编:271000)

市人社局联系电话:6991985、传真:6991234

市人社局联系地址:泰安市政中心C406房间(邮编:271000)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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