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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泰安二中购置双层警戒架、单层警戒架、太阳伞
发布时间:2020-04-26 作者:泰安二中政教处 审核人: 新闻类别:[]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疫情期间,高三学生返校复课后,为维护食堂良好的就餐秩序和进校测温秩序,避免出现聚集交叉现象,由政教处牵头,按照防疫要求,在食堂规划设置了自选、套餐取餐通道和取餐区;在诚信大道设置了两个测温点,8个测温通道,需购置双层警戒架、单层警戒架、太阳伞。

预算金额为8750元。

二、采购标的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该项目按照实际需要,计划购置双层警戒架(5米)40套、单层警戒架(2米)10套、太阳伞(3*4.5)2顶,太阳伞(2*3)2顶。

预算金额为8750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设置取餐通道、取餐窗口、测温通道,维持良好就餐秩序和测温秩序。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要求合格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附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给予优先采购、强制采购货物价格扣除;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扣除;给予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价格扣除。

6.交付或实施时间:具备施工条件后5天内完毕。

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5天。

服务效率:按照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及服务。

8.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9.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4月24日起,至2020年 4月26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 年4月26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 5 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一、(1)采购单位:山东省泰安第二中学

联系人:李伟广

联系方式:0538-6231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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