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第二中学 “泰岳” 助学金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07-08
作者:金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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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第二中学“泰岳”助学金的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为了支持和发展教育事业,为祖国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激发优秀学生为国学习的热情,使品学兼优的高三贫困毕业生圆梦大学。泰安泰岳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在泰安二中设立“泰岳助学金”,助学金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二、助学金名称:“泰岳”助学金
三、助学金资助金额及人数:
泰安泰岳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向学校提供10000元助学金。目前每学年资助2—3人。该助学金实行一次性发放。
四、受助学生条件:
1.泰安二中高三年级在校应届毕业学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勤奋诚实,品学兼优;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及不良行为;身心健康,能完成大学学业,热心社会公益活动。
3.当年高考被重点本科院校录取。申请资助学生需上交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家庭经济困难,其中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家庭子女、残疾、单亲、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
五、助学金管理
泰安二中成立助学金项目管理小组,管理小组有学校领导、政教团委负责人、级部主任、捐赠人或委托人等组成。学校团委具体负责该奖学金的具体管理和实施。
六、助学金发放
1.该助学金定于每年夏季七月份发放。发放时由捐赠人以现金形式一次性直接发放给受助学生。
2.根据受助学生条件进行评审核定,进行校内公示。
3.最后由助学金管理小组确认受助学生名单,举行助学金发放仪式。
共青团山东省泰安第二中学委员会
2016年7月2日
附2:泰安二中“泰岳”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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