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发布时间:2017-03-31
作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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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九批山东省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和市教育局评选推荐工作方案,我校制订了《第九批山东省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工作实施方案》,公布了相关文件及评审条件,组织了个人申报、材料审核,经过由一线骨干教师为主组成的专家推荐委员会综合评价,并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决定:
周爱梅同志、高广东同志(45岁以下)作为我校第九批山东省特级教师评选推荐拟推人选,上报上级人事管理部门。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
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通过以下电话反映:
市教育局人事科6991878,学校办公室6231161
山东省泰安第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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